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 |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| 权利人 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 | 不动产单元号  | 不动产坐落  | 备注  | 
1  | 粤(2021)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18683号  | 梅州市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|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/房 屋所有权  | 441403121004GB0 0040F00060144  | 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高新区三丰村梅州阳光城文澜府地下层144号车位  | 
公告单位: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 年5月14日